茗莎千叶海 发表于 2010-7-5 10:47:10

恋とは何ですか

都说天生我才必有用,那么每一个人的价值又是什么呢

谁会是谁的谁,谁又能是谁的谁,或许谁可以是谁的谁

曾经觉得价值应该在于成就感,应该是那些绚丽的辉煌

可是我错了,辉煌也好成就也好都是会随着时间被冲淡的

终有一天会被谁的谁冲淡,又或是谁的谁不再想记起



看着身边的人陆陆续续的婚嫁,看着不少朋友沉迷于爱恋

我真的疑惑了,那些有的没的,那些曾经在我身边出现的人又意味着什么

为什么总有些人会念念不忘,而有些人会突然什么都想不起呢

某人不知道为何今天早上又给了个反语的评价,多此一举



我没有真正的恋爱过,这点我可以理直气壮的说

不是因为骄傲而是因为我觉得那是事实,和年龄无关

但是值得庆幸的是我觉得我也品尝过爱与恋的滋味

我想我也体会过爱一个人的状态吧,只是在错误的时间

当然还有个人似乎让我知道了恋是什么状态

让我开始渴望恋爱的感觉,呵呵,只是人不对哦。。。



对我熟知的朋友或许会知道他们是谁,虽然我身边过往的人很多

来来往往的朋友也不少,曾经有人说我很花心,现在明白了,烂桃花还是很可怕的

我都没谈过真正恋爱怎么花心哟。。。恋爱到底啥样呀。。。

茗莎千叶海 发表于 2010-7-5 10:59:14

希望这个不要又被人说我转载抄袭的

弱水有三千 发表于 2010-7-5 14:18:12

呵呵,应该不会了吧

弱水有三千 发表于 2010-7-5 14:20:49

我也没谈过恋爱,不过暂时没去想那么多,想找一个合心意的哪有那么容易,感情的事情可遇不可求呐

無心看事 发表于 2010-7-5 21:48:04

人是活给自己看的!
不是活给别人!

风随云去 发表于 2010-7-5 23:05:35

呵呵。..本来...很多人...一辈子都不知道...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或是什么滋味...
   但是..有时候...找个爱自己的人..自己却不是对他太感冒...这样一辈子也就过了。..

茗莎千叶海 发表于 2010-7-6 12:16:04

是啊,好复杂,喜欢的不喜欢我
不喜欢的喜欢我
有时候觉得喜欢也可能只是一霎那
然后就。。。
是绝情么,还是无知
最终的结果都一样。。。是伤害

弱水有三千 发表于 2010-7-6 12:34:37

找个喜欢你的人好过找个你喜欢的但又不喜欢你的勉强跟你在一起的人,后者之间如果爆发矛盾的话只会伤到你自己

茗莎千叶海 发表于 2010-7-6 13:01:59

回复 8# 弱水有三千


    哎为什么总是伤
是我多愁善感
还是我自我封闭
似乎我真的谈不起恋爱

弱水有三千 发表于 2010-7-6 13:08:14

回复 9# 茗莎千叶海
是你自己看不开,四个大字“庸人自扰”

天使丢了翼 发表于 2010-7-6 16:44:59

本帖最后由 天使丢了翼 于 2010-7-6 16:46 编辑

可遇而不可求。。。。随缘吧。。

楼主也不必太在意别人误会是抄袭,是你的终究是你的,如果说文字是载体,那么那些文字就是你的心。如果所写真的是你的内容,你的精神,抄袭不抄袭对于你应该就没那么重要了。因为对得起那颗心。。。。。。对于你的文字被认为是转载或者抄袭,我表示很遗憾,因为确实很容易混淆,网诺上确实有着极度相似的内容。。。。。。。。大家的目的也是为了尊重原创,保持论坛环境的整洁。这个版块真的只是为了和大家分享情绪和心情,分享美丽的文字,情感。。不论那些心情文字是原创或者转载,下一次请在标题注明。。。。。。

希望,楼主还可以继续在这里和我们一起分享美丽的心情美文。。。

茗莎千叶海 发表于 2010-7-7 16:25:57

回复 11# 天使丢了翼


    看到你这么说我好开心
说不上来的味道,的确在前天看到合并的时候
太不温柔了的说,不过也算过去了

天使丢了翼 发表于 2010-7-7 19:08:10

回复 12# 茗莎千叶海


    合并倒也不是针对谁,只是新出的声明公告,在一天之内,同一个版块或者同一类似内容的帖子不能超过三个主题帖,只是为了方便大家阅读帖子。。。

声明公告贴的链接在这里,你可以去看一下,下次不要再弄错就可以了!!~ http://www.zhouchuanxiong.net/thread-13389-1-1.html

茗莎千叶海 发表于 2010-7-8 13:27:53

回复 13# 天使丢了翼


    不好意思哦。乱乱比较懒
是不是说每个版块最好不要超过3贴就可以防止那个问题的出现了呢

天使丢了翼 发表于 2010-7-9 16:35:30

回复 14# 茗莎千叶海


    是不论哪个版块,总共超过3个主题都属于刷帖,都会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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