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爱周传雄 发表于 2008-10-9 16:29:59

不错 最早的一篇是06年的
3个博客都是你的
因此可以断定版权是你的
以后写的时候 直接用Ps 写 然后 加水印这样让人家模仿不出来

只爱周传雄 发表于 2008-10-9 16:34:43

原帖由 墨兵 于 2008-10-9 16:27 发表 http://www.zhouchuanxiong.net/images/common/back.gif
手写的难道不能伪造吗?倘若版主能通过百度搜到该歌词早于2006年6月且作者不是“墨兵”或“逍遥追乐”(最早网名)的记录,我便无话可说!
手写的表面可以伪造的一样
但别人不知道你在原始稿件上 那些特殊的标记啊
比如说 音调的高低 在什么地方 高或者 在什么地方滴
节拍 该怎么样
是你写的 你绝对会唱最起码会哼出来
而他 绝不会 这就是区别

微笑天使 发表于 2008-10-9 16:38:13

楼主,当事人目前正在学校,没办法赶来处理,不过他说了,最迟明晚会来上网

墨兵 发表于 2008-10-9 16:38:25

谢谢您的忠告,我但求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最起码的尊重。也请各位版主通知浮烟泪,我不是不允许他转载我的文字,我只是不能容忍他说这是他“用心写出来的”,这样的人,不配喜欢周传雄。

墨兵 发表于 2008-10-9 16:40:22

我下线了,48小时后我再来,希望贵站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结果!

微笑天使 发表于 2008-10-9 16:40:58

楼主,我己经通知他了,你等等

QQ~ 发表于 2008-10-9 16:43:42

原帖由 墨兵 于 2008-10-9 16:40 发表 http://www.zhouchuanxiong.net/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下线了,48小时后我再来,希望贵站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结果!
莫急莫急,浮烟泪48小时内不一定能上网。请你多等等,事情一定会解决的!

微笑天使 发表于 2008-10-9 16:43:56

只爱周传雄 发表于 2008-10-9 16:54:51

看着楼上的表情 我头晕 先去休息了

黄昏的花香 发表于 2008-10-9 17:11:03

真的啊!

茗莎千叶海 发表于 2008-10-9 17:14:52

呵呵以后要转来这
就注明是转的
或写清原文的作者吧

402414426 发表于 2008-10-9 18:25:11

最好是和平解决
    。

曉曄 发表于 2008-10-9 18:27:22

靜觀其變

只爱周传雄 发表于 2008-10-9 18:35:56

对 最好 和平解决继续对此事进行关注

1/2de爱情 发表于 2008-10-9 18: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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