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传雄中文论坛

发表于 2008-3-1 11: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宗旨,斑竹的主要任务不是发很多贴,而是管理,多活跃论坛气氛,带动大家交流。例如:
1、多回贴,让大家觉得能得到肯定。
2、多给好贴加分,提高会员积极性,当然尽量不要给自己的帖子加精华和提升。
3、多管理,例如删除违规贴和广告贴,转移发错版块的帖子,耐心解答会员问题。
4、处理好会员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不要带有自己的感情色彩,公正。


一、版主申请
  1、基本要求
   (1)注册满1个月,发表100个以上的主题(无实质性的灌水帖不计);
   (2)喜欢所要主持的版块,在相应版块有出色的表现,并在社区内表现良好;
   (3)对所要主持的版块相关知识有一定的见解;
   (4)有很强的责任心、论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工作态度认真;
   (5)经常发高质量的帖子,回复的帖子出色;
   (6)自愿、义务、主动地为论坛网友服务;
   (7)能团结普通网友,积极回答网友的问题,能与网友很好的交流沟通;
   (8)有充足的上网时间,熟悉论坛使用;
   (9)具有诚意,站在为论坛发展和服务的角度看待问题;
   (10)自愿接受论坛及网友的监督,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论坛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2、申请流程
   (1)在管理区发帖,填写申请表格,格式如下:
   您的用户名和昵称:
   申请板块的名称:
   目前居住城市:
    联系方式:QQ/MSN/E-mail/电话   (任选)
   平均上网时间和时段(小时/天):
   您是否做过(超级)版主?
   您认为自己能胜任该版版主的详细理由:
   (2)试用
  审批合格的版主,必须经过半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授予管理权限。半个月试用期满后,如其表现完全符合版主的要求,则管理员向其授予正式版主的管理权限,不再另行通知。如试用半个月后,仍然无法达到版主的要求,则撤销版主职务。


二、版主职责
   1、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论坛规定,贯彻执行版主制度,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2、删除违反论坛规定的言论,具体删贴标准如下:
   (1)攻击党、国家和政府的内容;
   (2)意识领域或者政治立场有争议的内容;
   (3)语言恶毒、无理取闹、造谣生事、人身攻击的内容;
   (4)猥亵及色情内容;
   (5)张贴商业广告及外部链接;
   (6)内容空洞言之无物的文章;
   3、积极引导发帖,包括话题讨论帖及原创文章帖,提升论坛内容的深度与广度。各个论坛根据自身性质与定位,定期推出引导性话题,组织网友参与讨论。同时版主可根据自身特点尽可能多发原创帖,营造论坛的原创氛围。
   4、提升综合人气,包括及时、公正地对论坛内的好帖子进行置顶、加精华区等推荐性、鼓励性处理,转移非主题贴,使该论坛的风格和主题得以确立,以及做好各项在论坛上有效提升网友参与积极性的举措。
   5、及时维护所管理论坛的正常秩序,积极中立的参与调节,公平公正的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论坛持续、健康地发展。维护论坛版主群形象,任何时间情况下都不得与网友发生激烈冲突。版主应尽量以和善而不是高傲的态度对待网友,对于在版面有不规范举动的网友应尽量沟通,进行劝告。
   6、热情的为广大网友提供主题相关的各类信息服务,认真回答网友提问。
   7、耐心解答网友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服从论坛的统一管理。疏导为主,慎用权力,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管理员通报。
   8、组织网聚活动,包括定期组织所辖论坛网上、网下有关活动。活动内容提倡有主题性,有意义。
   9、各版主不得将版主账号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管理员的同意。泄露自己管理帐号和密码给他人使用,则视为不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力,撤销所担任的职务,记录归档,此后该用户不得再担任版主。


三、请假制度
   版主请假需提前3天申请,说明任职栏目、请假理由及假期、版务交接情况。每次请假最长不得超过30天,半年内累计不超过60天。请假期间版主职务将暂时取下,假期结束即刻恢复。请假条格式参考:
   请假人昵称(用户名):
   请假人所在讨论区:
   请假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请假事由:
   是否委托他人代管(用户名):


四、版主免职
   1、严重违反论坛管理规定;
   2、做出损害论坛声誉的重大事件;
   3、不能很好的履行版主职责;
   4、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5、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
   6、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
   7、和论坛没有合作关系,却在论坛上发布广告信息,或向其他网站拉人。
   符合以上条件的将免去其版主职务,并由管理员发布公告,说明原因。被免职的版主自被免职之日起的一年内不具备担任版主的资格。

五、版主辞职
   版主辞职需提前一周发布辞职信,并及时通知管理员,并做好工作的交接。辞职信请注明辞职人昵称用户名、担任职务和辞职的理由。辞职的版主自辞职生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具备担任版主的资格。不按规定辞职的版主,将做免职处置。

六、附则
   1、以上各条适用于论坛所有板块。
   2、特殊情况下,经论坛外部邀请的版主或合作栏目的版主,申请时不受此规定限制,可由管理员直接任命,并发布公告。但其成为版主后,必须接受论坛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
        3、全球后援会板块原则上不接受版主申请。
   4、本规定解释权归周传雄中文论坛,并保留有实时修改补充的权利。
   5、此规定自二○○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并施行。
发表于 2008-3-1 11: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没满一个月啊,等着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 12: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yct32] 绿色字部分有没有打错,“如试用一个月后,仍然无法达到版主的要求,则撤销版主职务”,还是半个月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3-1 14: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打错了。其实规定是死的,就像楼上两位,就是很好的版主人选啊。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 15: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务必遵守版规!!尊重斑竹们的劳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6 10: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6 10: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3 18: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3 18: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18: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起加油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18: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下~~    希望有很多人参加....那样才热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0 02: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始终我拿不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0 05: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2de爱情 于 2008-6-19 18:12 发表
顶下~~    希望有很多人参加....那样才热烈~~!" />
wo di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20: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不在乎那些权利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0 16: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坑。。

坑正在努力。。
耶耶耶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 admin@hasayake.cn
  • 微博@周传雄全球后援会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周传雄中文论坛 ( 鲁ICP备08007648号 )

GMT+8, 2024-11-23 23:14 , Processed in 1.11505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4 discuz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