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溪xi 于 2008-3-26 17:22 发表 好在楼主坚持住了,才没让那个人得逞,哼哼 (我在疑惑好大的一件衣服怎么只作出3件信物呢,设计师好浪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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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520 于 2008-3-26 20:32 发表 亲爱的 为你骄傲
原帖由 御伽羽奈 于 2008-3-26 21:20 发表 竟然是為了出名 我無奈了.... 起初站在剛絲的角度來說~我可是十分氣憤的! 但想清楚 他不是剛絲的話~也沒辦法 如果我不是剛絲的話 我也會這樣做~ 因為我留下它也是得物無所用 我如果不是它的伯樂的話 為何不放它出 ...
原帖由 大米 于 2008-3-27 02:09 发表 打他!!!" />
原帖由 离若 于 2008-3-27 11:33 发表 这人太过分了...怎么居然有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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