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黄粱梦青花 于 2012-2-11 17:10 编辑
(中)
放 下
在生命与爱情,二者无法同时拥有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做出正确的抉择。这个看似只有在电视剧和小说里,才会出现的严峻问题,没想到真的落在了我的身上。 十九世纪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菲,曾写下过一首在中国赫赫有名的诗篇: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顾,二者皆可抛。
现在的我没有丝毫的自由可言。而使我不自由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那颗始终爱她爱得太过火的心,不肯说放手。竟还跑到这无人的鬼地方,找什么灵药。或许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灵药。躺在这冰天雪地缺氧的环境中,炙热的心也慢慢地冷却下来,被病痛折磨得不行。 我决定放弃寻求灵药。 我吃力地爬起身,定了定神。将手伸到背包的外层口袋中,摸索指南针。不幸的是,我只摸到了一个红酒杯杯口大的窟窿,除此之外一无所获。 我猛地一转身,用迷茫的目光寻找来时的路。但可恶的是不知何时,新下的雪已把我来时的路湮没了。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拽着包向雪地中走去。我尽量朝着有下山趋势的路走去。 在寻求灵药溃败的途中,不见永久的爱情,我曾经放弃过。放弃过,才知道自己一直执迷不悟。海市蜃楼也好,追求永恒也罢,都是一种奢求。 ★ ★ ★ 在爱情的路上,我试过等待。 她提出分手的第二天,我就不停地给她打电话。她关机不接。于是我到她家找她。房门紧锁,我声嘶力竭地敲了很久也喊了很久,都快扰民了。敲累了,我才听见从隔壁探出头的大婶说,她昨天晚上就出去了,一直到现在都没回来。 我绝望地在楼道里倚着门,点着烟,冷坐了一夜。我永远都记得那一夜的滋味,寒霜蚀骨。身体冷,心更冰。 在爱情的路上,我也试过冷漠。 第二天一早,我便默然地离开了她家。来到楼下,望着我们曾经一起倚过的窗台,那盆我们曾一同闻过香味的栀子花,也不见了。我决定,穿上冷漠的外衣,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也许很快就会忘了她。 在爱情的路上,我还试过飞蛾扑火。 我在大街上游荡了一整天。 傍晚,我再次来到她家楼下。正准备进楼时,一个熟悉的声音飞进我的耳朵,摸过我的耳道,敲打着我的鼓膜。我知道,是她。她回来了。但异样的是,声音里还夹杂着一个男声。一听就是令人恶心的那种,就如一场完美的女声合唱演出中,突然飞出一个极不和谐的怪腔男声。还在那里自鸣得意,殊不知令人作呕。这对我们可爱读者们的听觉,是一种多么大的折磨啊! 我循声望去。只见她穿着厚厚的绿色羽绒服,双手无比亲密地挽着身旁一个穿黑衣的,我从未见过的男子。两人还有说有笑的。那男子比她高出半个头,也比我高三四公分。脸型瘦长,还戴一副金丝圆形黑墨镜。样子还真想一个搞地下工作,挖墙角的。噢!原来是他的地下恋情起义了啊!推翻了我这个前任男友的爱情政权。 此时她也看见了我。四目相对。我感觉她的眼睛依然澄澈,可为何心会受到蒙蔽呢?她感到有些尴尬,立刻停下脚步收回目光,转过头去。身旁的男子察觉异样,忙关心地问她怎么了。接着他们亲密地耳语一番,男子向我投来轻蔑的表情。 一看到那副丑恶的嘴脸,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我再也忍受不了了,立马握紧拳头大步跨上前去,准备狠狠给他一拳,以解我心中怒盛的火气。没料到他还是个空手道七段,没两下,我,就被他给打趴下了。我只觉嘴角有股咸咸的液体渗出,用手一蹭,见红了。 一见鲜血,我心跳加快,肾上腺素分泌骤然增多。心想,老子今天豁出去了,为了爱情,来场决斗吧! 我立马起身,给他来了个猛扑,抓住他的衣领就地扭打起来。 她一见此状,上前极力分开我俩,气愤地对我说,方康,你闹够了没有? 男子双掌用力地把我一推,我又倒在了地上。男子正准备上来揍我,却被她一把拉住了,说,哥,我们走吧,别管他了! 男子被她拽走了,徒留我一人傻乎乎地坐在地上。 哥!?难道那人是她哥?她的情人?我的敌人? 之后我曾无数次的打电话给她,问她那男的是她什么人,但都被她的种种理由中止谈话。现在想来,这些扼杀爱的种种理由,每次听起来,都是那么地足以让我失魂落魄。 ★ ★ ★ 就在此时,我再一次听见天空中那个轻柔的声音说——
来时来,去时去。终需有,莫强求。
好像这声音住在我心里,能看见我所想的。在需要的时候给我提醒,但此刻的我讨厌这份提醒。于是我双手捂死耳朵,用力向前方的一片灌木林奔去,但我的眼泪还是下来了。 它依然划伤了沉寂的夜,让心显得那么的脆弱,无法挣脱过往情丝,不懂为什么。我真想离开感动,离开自己。难道就不再爱了吗? 一边逃离爱,一边伤我心,一边躲天语。 我奋力奔跑,希望跑到一个新的天地,让我忘了这一切。 就那么奋力地奔跑着,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感到脚下一空——啊——我跌下了山崖......
获 得
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山洞里。身上厚厚的绒毛大衣,早已不知被谁脱下放在一旁。我的头上裹了一层厚厚的纱布。我起身走向洞口,看见一片海,阳光温暖地抚摸着海面。岸边有个村庄,房屋错落,还有袅袅升起的炊烟。一幅祥和宁静之相。 岸上的一些妇女,用头顶着瓷缸运水。有的一只手扶住瓷缸,有的甚至不用手扶。从她们鲜红色的少数民族服饰上,我敢肯定,她们是阿美族人。但随即我感到很奇怪:阿美族是台湾高山族中的一支族群,在台湾。我怎么会从天山跌到了台湾呢?难道还会空间穿越? 正仔细想着,忽见一位美丽的阿美族少女,一只手扶着头上的瓷缸,向我走来。她把瓷缸放到身旁,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用当地话对我说,你醒了,可把我们吓了一跳,醒了就好。 她说的语言就是阿美族语。我姐姐大学里研究的,就是少数民族语言学。假期里闲着无事,还跟姐姐学了一段时间,不想在这里派上了用场。这使我更加确信自己就在台湾。 我用蹩脚的阿美族语问她,呃...我怎么...会...会...在这里呢? 她听了我的话噗嗤一声乐了,对我说,哟!没看出来,你还会说我们的语言——噢,是这样的。在我阿爹出海打渔回来的路上,你就不知从哪里...好像是天空中吧,就掉在了我阿爹渔船的附近。阿爹见了,就把你救上了船。这事真够奇怪的。 是呀,真够奇怪的。我暗自思忖着。 哎!你叫什么名字啊?她打断我。 嗯。我叫方康。方便的方,健康的康。也是方世玉的方,康有为的康。你呢?我回答。 苏米丽。大米的米,美丽的丽。你好!她带着纯真的笑容,向我伸出手。 你好!谢谢你们救了我!我充满感激地握了握她的手。 应该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哦,对了,你醒了就跟我走吧。 去哪?我疑惑道。
欲知后事如何请继续锁定,收看《灵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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