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传雄中文论坛

发表于 2008-8-28 12: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已经进入了倡导节约的时代,我们要珍惜手中的每一分钱。虽说睡觉是最省钱的办法,但是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参加一些社交活动,学习下面的KTV省钱秘笈是相当必要的。
  1、厕所。厕所用多少次都不用钱,卫生纸也不用钱。所以多喝水,不仅润喉,可以用免费的厕所(不过在包厢中有的才好),所以多用。

  2、服务生。记住!服务生也是不用钱的!所以没事就按服务铃。反正他生气的话就告他,扣钱的是他,所以多按。

  3、杂志。一间包厢有的放一本杂志,有的两本。如果买的话少说一本几十块,所以带走。

  4、遥控器中的电池。基本上连电池也不能放过,所以带走。

  5、逃生用器具。KTV中可能有一种防烟雾的袋子,一包好像四五百元价格不低,所以带走。

  6、麦克风。我不是说要拿走,而是你可以拿一个比较烂的或是坏的麦克风来换,因为KTV中的麦克风都不错啊!麦克风如果实在换不成,把上面的护套带走。

  7、市内电话。打市内电话是不用钱的,所以尽管打,最好连电话都带走。

  8、点歌本。带走这个比较夸张,不过也是可行的。

  9、抱枕。虽然有点脏,但可以拿回家让旺财当床铺,带走!不过记得要拿大包包去装!

  10、垃圾袋,当然要带走。KTV省钱办法的补充意见:

  1、点一杯咖啡。把咖啡喝完后,那套咖啡杯也要带走。记得要双倍的奶油和砂糖,口味重的人可以要三份,糖和奶油一定要带走。

  2、如果点的是可乐,要记得一个空罐也能值个几毛钱,所以喝完了也要把罐子带走(优先拿铝罐)。如果点的是啤酒,一定要把啤酒瓶子带走。

  3、喝酒加冰,冰块是免费的,要多加。

  4、去KTV一定要带个空可乐罐到洗手间,打满洗手液后带走。

  5、KTV一定有消防设备,一般的消防橱窗的水龙带都是几十块钱一米的,所以要带走。

  6、有的KTV有蜡烛、灭蚊剂、芳香剂,统统带走。

  7、点水果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把牙签带走。

  8、通常KTV中都有用来点歌的圆珠笔,但是这些笔放在那里实在太浪费,所以一定要带走。

  9、如果是电脑点歌的KTV,一定要把鼠标也带走。

  10、一般来说KTV的沙发是真皮的,所以走的时候把沙发的背面撕下一块,回去做个坐垫也不错啊。

  11、结账的时候一定要开发票。能报销的话最好,趁对方不注意,整本的空发票最好也能带走。

  如果以上这些你都做到了,那么恭喜你,去KTV你根本不是在消费而是在赚钱,只是故事的最后结局很可能是:你被警察带走。

发表于 2008-8-28 14: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4: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哪想到的啊``````[tsj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4: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4: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之韵是包自助餐的……

这一点就够了……虽然价格比别的KTV高,但是,只要能吃能装,绝对没问题!哈哈!

不过我个人还是倾向去好乐迪……济南滴好乐迪,周小刚去过!hoh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4: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想不到滴,没有做不到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4: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yct15] [yct15] [yct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4: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彻底无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5: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疯狂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5: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在去喝东西的时候把那里看比较顺眼的器具、用具跟装饰品带走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5: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汗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7: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妖精` 于 2008-8-28 15:14 发表

我只是在去喝东西的时候把那里看比较顺眼的器具、用具跟装饰品带走过....

妖精姐姐真的好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8: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瘋狂~
無語也無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8: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20: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疯狂是疯了,还让警察给带走了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 admin@hasayake.cn
  • 微博@周传雄全球后援会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周传雄中文论坛 ( 鲁ICP备08007648号 )

GMT+8, 2024-11-26 13:41 , Processed in 0.06896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4 discuz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